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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北京市海淀区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来源: | 时间:2016-12-06

  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海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在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海淀区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016年12月6日)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区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在市纪委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区纪委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坚持依规履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区纪委切实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纪委要求,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抓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年度重点任务部署落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针对中央、市委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认真执行“九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切实加强对换届风气的监督检查,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

  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将纪律教育纳入各级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校必修课,举办领导干部专题班,以考促学、以学促廉,3900多名科处级干部通过党纪条规测试。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系列活动,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受到严格的纪律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参加法院庭审旁听,营造学习氛围。组建“我身边的勤廉榜样”、“讲述身边好规矩”宣讲团进行全区巡回演讲,积极传播正能量,增强教育效果。培育“红诺中关村”、“清廉苑”等17个区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圆明园廉政文化基地,唤醒党员干部纪律意识。通过区纪委监察局官方网站、“清风海淀”微信公众号、海淀报、海淀有线等媒体,加强党规党纪的宣传教育,使党的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干部遵守的底线。

  三、狠刹“四风”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紧盯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调阅发票、检查账目、比对交易信息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严查问题线索,狠刹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风。以问题为导向,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违反财经纪律、借公务之名旅游、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访问与工作无关网站、公车违规出行等20余个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重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聘请了570名党风政风监督员以明察暗访的方式开展经常性监督。畅通网络举报渠道,开通“四风”随手拍,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坚持每年引入第三方社会调查机构,对全区党政部门、窗口单位开展群众满意度考评,采取约谈、通报、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各单位全面整改问题,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和服务满意度。五年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类问题92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曝光。

  四、注重源头治理,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制定《海淀区落实〈北京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提出20类、79项具体措施,分工到30个牵头单位和43个协办单位抓落实。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积极构建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三个体系”,推动完成 9189项行政职权的清理确认工作。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和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等事项的规定,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积极推进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推进区委重要权力事项公开。针对监管相对薄弱的100万元以下的小型工程,制定《海淀区街道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小型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加强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对预警事项及时进行督办,提升科技防控水平。深化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围绕北部地区开发建设等政府折子工程开展立项效能监察,在全市率先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治理,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对78名党员干部予以严肃查处、严格问责。

  五、严格执纪审查,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五年来共受理检控类信访举报5065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489件,立案458件,结案38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3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702万元,新立案数、处分人数连年上升,纪律审查工作在全市居于前列。其中,查处处级干部70人,如上庄镇原党委书记魏怀中、四季青镇原调研员翟金凤等正处级干部违纪案;查处“小官贪腐”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123件,如西北旺镇皇后店村原党支部书记牛玉冲、会计陈万寿挪用集体资金1.19亿元案等。把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破坏文化遗产案件作为执纪重点,严肃查处了四季青镇青远公司破坏文物案、六里屯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环境案等。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谈话函询191人次,组织处理205人。注重剖析典型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农村“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程序、堵塞漏洞,将查处结果有效转化为预防措施。

  六、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坚持把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保证,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严格签字背书,区委书记、区长带头,以上率下,全区各单位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责任清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推进会、实行全程记实制度、举办落实“两个责任”专题培训班、处级班子党政正职向区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等多种形式,推动责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农村基层、市政园林、医疗卫生等11个领域16家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题分析评估,查找漏洞,督促整改。每年坚持由区领导带队,对全区处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区委书记约谈排名靠后单位主要领导。用好问责利器,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先后对73名党员干部履责不力问题进行追责,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七、坚持改革创新,切实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队伍建设

  聚焦主责主业,实现“三转”,着力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纪委书记提名考察以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为主,出台提名考察办法,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探索单独派驻纪检组和联合派驻纪检组并用的管理模式,推动派驻机构向区级党政机关全覆盖;将区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15个精简到13个,优化调整内设机构,将工作重心和力量进一步向监督执纪倾斜。加强纪委班子自身建设,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做好区、镇纪委班子换届工作,不断增强纪委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五年来,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纪委、区委的坚强领导和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得益于各级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主动担当,得益于各部门积极协作配合,得益于社会各界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得益于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在此,我代表中共北京市海淀区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老领导、老同志,向在我区纪检监察战线努力工作的同志们,向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所有关心、支持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界同仁表示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认识不到位,担当不主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扎实;二是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亟待向纵深推进;三是党内政治生活等制度还没有得到严格的执行,党内监督的措施落实得还不够有力;四是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还存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不能适应新常态下新要求的问题。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加以解决。

  过去五年工作体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突破口,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动真碰硬监督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区党风政风为之一新,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氛围,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五年的工作实践,我们有如下工作体会。

  ——各级党委和党组织必须担当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区委始终坚持统揽全局、主动担当,以上率下、率先垂范,把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态度坚决、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开展执纪监督,为纪委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区委主要领导以身作则、身体力行,既挂帅又出征,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为全区各级党组织落实责任树立了标杆。因此,要深刻认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坚持把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各级纪委必须担当起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责。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是确保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坚强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区纪委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运用“四种形态”从严监督执纪,严明纪律要求,保障政令畅通;严纠“四风”问题,推动作风转变;坚持标本兼治,加强源头治理,有力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因此,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纪委必须找准定位,更好地发挥自身职能,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党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必须担当起党内监督的职责和义务。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党内也肩负着重要的监督职责和监督义务。近年来,我们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干部民主监督作用,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力度不断加大,增强了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因此,我们要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参与全面从严治党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监督管理,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基,确保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我们严肃查处了一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和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在全区上下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不敢腐”的效应初步凸显,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不想腐”、“不能腐”的氛围和有效机制还远没有形成,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任务依然艰巨,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距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要求、距离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待依然存在差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我们要始终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未来五年,是海淀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区落实和深化的关键时期。区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未来五年奋斗目标、海淀区在落实国家创新战略中肩负的重大责任使命、繁重而艰巨的改革创新发展任务,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我们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找准工作定位,在党内监督中坚定不移地把纪律挺在前面,突出纪律和作风建设,按照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新的目标要求,推动管党治党迈向标本兼治,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严紧硬。

  未来五年,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尊崇党章,依规治党,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深化标本兼治,加强源头治理,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队伍建设,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和有效机制,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铁的纪律从严治党

  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政治纪律是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首要任务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政治警觉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着力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向党中央看齐,牢记“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要紧紧围绕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的目标,聚焦中关村科学城建设、“减人、添秤、服务”等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令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各种行为,不断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着力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要监督和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切实把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为重要武器,不断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制度,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推动党内监督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放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六个从严”的要求,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内监督等方面,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检查,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管理的经常性、监督的有效性。

  二、切实监督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主体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必须紧抓不放。要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清单和责任体系,让党委主体责任更加明确,特别是让党委主要负责人主动担当管党治党第一责任的职责,确保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责任落实到位。完善和落实述责述廉、全程记实等制度,促进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坚守职责,敢于担当。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加强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坚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切实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形成问责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坚持“一案双查”,倒逼责任落实,重点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六大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坚决不扎实等情形,一律予以问责,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坚持抓常、抓细、抓长,特别是要防范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坚决防止反弹。继续紧盯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一个一个节点地坚守,加强廉洁提醒、舆论引导、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规吃喝、违规用车、滥发款物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对重大安全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等失职失责行为,要严肃问责追责,依纪依规处理。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三、严肃查处违纪问题,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认真处理信访举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网络体系,重视网络舆情问题反映,认真分析研判、甄别处置。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重要检举事项应当集体研究。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信访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部门和单位查找分析原因并认真整改。

  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加强问题线索统一管理,认真落实问题线索集体评估制度,严格按照五类标准处置问题线索。对于干部一般性违纪问题的反映,应当及时找本人核实,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干部把问题讲清楚。约谈被反映人,可以与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同进行;被反映人对函询问题的说明,应当由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谈话记录和函询回复应当认真核实,存档备查。没有发现问题的应当了解澄清,对不如实说明情况的给予严肃处理。

  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行为,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执纪审查应当查清违纪事实,让审查对象从学习党章入手,从理想信念宗旨、党性原则、作风纪律等方面检查剖析自己,审理报告应当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反映审查对象思想认识情况。

  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既要严肃处理对举报者的歧视、刁难、压制行为特别是打击报复行为,又要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对受到诽谤、诬告、严重失实举报的党员要及时为其澄清和正名,对轻微违纪问题及时提醒帮助,对严重违纪行为坚决予以查处。把对干部的信任激励和严格管理监督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保护和激发一切有利于创新的积极因素。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四、深化标本兼治,加强党的纪律教育和源头治理

  加强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坚持教育在前,不搞不教而诛。加大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结合当前新的形势任务,结合党员干部思想实际,结合新出台的党内法规制度,不断创新教育载体和方式方法,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落实廉政谈话、警示教育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自律意识,营造人人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大宣教”格局作用,切实把党的纪律教育延伸到基层、延伸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深入剖析,利用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落实监督管理制度。坚持源头治理,把落实监督制度作为严明纪律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实施方案,切实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党内谈话、考察考核、述责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制度,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落实,确保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针对监督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不断推进监督管理制度创新,推动各部门将廉洁的要求内嵌于管理中,把制度的笼子扎细扎密扎牢,使监督的尺子越来越清晰,推动党内监督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培育廉洁价值理念。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为净化政治生态提供良好的思想和文化支撑。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倡导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坚持高标准,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主动抵制不良风气,加强自律,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注重发挥优秀传统文化感召力,充分挖掘以李大钊烈士陵园、香山双清别墅等为代表的红色文化、以中关村大街为主脉的创新文化、以“三山五园”历史文化景区为核心的西山历史文化等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和文化底蕴中的廉洁元素,激发海淀文化向上向善的正能量。加强海淀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廉洁建设,努力培育依法诚信廉洁经营的文化理念,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充分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的精华,大力培育和传承良好家风。充分动员和凝聚各系统各领域各部门力量,突出依托海淀文化、教育、科技、创新等资源优势,着力推进具有海淀区域特色的廉洁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崇尚廉洁的清新社会风尚。

  五、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水平

  深化纪检派驻机构改革。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海淀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对区级党政机关实施派驻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加强派驻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措施,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专责监督、靠前监督、深度监督的优势,真正发挥好派驻机构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前哨”作用和“探头”作用。

  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通过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反腐败工作机构,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要围绕改革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设置组织领导机构,注重统筹谋划,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相应制度措施,确保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落实到位。加强与区人大、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区编办等单位相互间的沟通与配合,确保按照上级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完成好任务。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纪委班子核心领导作用,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换届后各级纪委班子自身建设。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发挥海淀科技资源优势,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的效率和科技含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能力。严明工作纪律,健全内控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培养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在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中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