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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党组关于十三届区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圆明园管理处 | 时间:2024-10-25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党组

关于十三届区委第三轮巡察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部署,2023 1 31 日至 4 7 日,区委第三巡 察组对圆明园管理处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6 27 日,区委第 三巡察组向圆明园管理处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 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管理处党组对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 收,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真抓真改、严督实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一是坚持政 治引领,持续强化思想整改。巡察反馈会后,立即召开集体会议,

研究讨论部署巡察整改事宜,明确整改目标,深化对巡察整改政 治意义和政治分量的理解认识,增强从政治上抓整改的坚定性和 自觉性。二是坚持上下联动,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圆明园管 理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提整改意见,建立整改进展情况 定期报告制度,引领带动全园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三是坚持标本 兼治,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管理处党组坚持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 统筹研究、一体落实,按照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的要求,制 定巡察整改方案,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 人、要求到位,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效开展。四是坚持结果导向, 全力推动工作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集体会 议,协调调度整改进展,确保整改任务“不悬空”“全见底”。巡 察整改工作全面接受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组的监督与指导,纪 检办公室把督促整改作为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五是坚持统筹兼顾,协同联动推进整改。将巡察整改与推进文旅事业 高质量发展、三山五园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北京市等 级旅游景区年度评定复核等管理处重点任务一体推进,健全长效 机制,确保各类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 44 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44 个,修订完 善制度 12 项,新建制度 6 项。

二、全面落实政治任务,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深入, 推进遗址保护修护和遗址公园建设力度不够方面

第一,坚持规划引领,扎实推进遗址文物展示工作。

1.完成《圆明园遗址保护规划(2022-2035)》和《圆明园国 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2022-2035)》法定要件编制。

2.与遗址保护考古等方面专家深入沟通,按专家意见调整大 宫门保护展示方案并取得同意性意见。

3.圆明园博物馆正式揭牌,举办“传承·守望——圆明园文 物保护成果展”与圆明园石柱回归展。石柱回归展集中展示了 7 件圆明园流失石柱文物,是继马首铜像之后又一批回归圆明园的流失海外重要文物。

第二,秉持正确保护理念,切实增强遗址文物保护能力。

1.完成澹泊宁静、舍卫城等发掘遗址的保护性回填工作,舍 卫城遗址抢险保护工程顺利竣工。

2.开展大宫门遗址区临时保护棚维修工程,完成保护棚基础 加固、挡墙砌筑、排水沟疏浚整修等。每月开展 2 次遗址巡查工 作,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并形成专项检查报告。

3.统筹考虑圆明园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需要,文源阁、如 园、紫碧山房等项目已通过计划书形式申报立项并取得批复。

第三,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效能。

1.抽调精干安保力量加强对遗址区域文物的看护,并增加宣 传提示、设置预警边界等手段,确保遗址区域的文物安全。

2.坚持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防控工作,完善应急预案, 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助工作,完成动物救助及死亡处理 30 余次。

3.通过电子大屏、广播等手段积极开展文明游园宣传活动, 确保联络热线 24 小时畅通,与属地相关执法部门联动配合,净 化园内旅游环境。

(二)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和发展文化旅游事业水平 有待提升方面

第一,深入挖掘圆明园历史文化资源,加大对圆明园文化的 阐释力度。

1.举办端午龙舟展演、文创市集、国风华服节等形式多样、 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组织开展 2 期圆明园讲述人训练营、4 场 圆明园大讲堂以及文化遗产主题圆明园夏令营等,着手与中国文 物信息咨询中心合作开展“大遗址公园”系列讲座,提升圆明园 大讲堂的学术品质。与各大研究高校召开学术交流会,同中央美 术学院与北京体育大学开展项目合作,举办圆明园研究与保护 2023 国际学术研讨会。

2.丰富文创元素素材库,完善《圆明园文创元素图册》,新 增公共服务类,其中包含赛事活动类、基础设施类、导向标识类 共三类,包含门票设计、设施设计、导览图等共 231 张素材,并 应用在资源展示、合作开发中,向市场更好地展示圆明园 IP, 研发生产更优质的文创产品。

3.结合圆明园历史文化打造圆明园 720 穿越飞船、圆明灵境 -圆明园全真沉浸 VR 体验馆与圆明园遗址西洋楼片区数字化展 示工程等沉浸式体验场景,MR 游览车项目稳步推进中。

第二,持续提升服务意识,全力做好接诉即办。

1.对标 5A 级景区标准,对园内功能性标识内容进行详细规 划,进一步做好园内标识提升工作,制定牌示提升项目方案,完 成功能性牌示标识替换。

2.排查园内公共信息游览图形符号不规范情况,督促主责科 室部门对临时纸质牌示进行替换,规范标识牌使用。

3.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置顶督办“接 诉即办”工作,制定《圆明园管理处接诉即办工作实施办法(试 行)》,强化管理处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办件员责 任意识,坚持日调度、周分析、月复视盘,持续跟踪安检办理进 度,对不满意、未解决案件深度剖析问题,专题研究对策。

第三,提升改善基础设施,加强景区精细化管理。

1.清理损坏严重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路灯、座椅等基础设施。 针对全园设施设备,每周开展 2 次固定大巡查,主游线路进行不 定期巡查,并形成巡查记录。将卫生间维修纳入园内零星工程维 修计,针对破损严重的便池、隔板、洗手池等及时发现修理。

2.开展福海上游水域水生态修复治理工作,通过改造土坝、 干砌石等设施,延长水体流动距离,实现上游流场优化,通过投 放鲢鳙、贝螺等,对福海进行生物链操控,改善水质。对万方安 和水域进行试点水生态修复,实施复合式活水提质技术实施方案。

3.依照市总规等对景区改造提升进行科学规划,长春园、圆 明园损坏路灯已维修完毕,完成福海景区周边地面建筑垃圾清运工作。

(三)落实班子和队伍建设存在不足方面

第一,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 担当作为。

1.班子成员加强“一岗双责”,对所主管科室干部职工全方 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召开主管科室副科级以上专题会,对违规 违纪问题进行再剖析再教育,并结合主管领域业务及干部职工思 想动态进行提醒教育,完善干部职工请休假管理办法。邀请纪检 监察领域专家、派驻纪检组来园开展专题培训,讲授专题党课, 开展有针对性的党性教育、警示教育。

2.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部署要求,引导广大 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大领导赴基层频次,深入基 层听取意见建议。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班子成员深入联系点 帮助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各支部以“三会一课”等形 式加强廉政教育,支委及党小组长与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开展谈 心谈话,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在年节关口开展廉洁提醒,引导党 员干部职工树牢规矩意识,始终绷紧纪律之弦。

3.持续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制定应急预案,针对游客反 映的涉园批评或问题,第一时间调查核实情况,积极纠正问题, 及时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发现相关敏感信息及时上报,减少负面 舆情发酵。与来园拍摄的媒体积极沟通,大力宣传历史文化、文 物保护、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等,强化正面的社会形象。

第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

1.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 则》,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详细记录学习内容、 参会人员和发言情况,确保记录完整、准确。丰富学习形式,开 展联学共建活动,赴清华园车站旧址、颐和园益寿堂进行学习调研。

2.坚持将党的建设与管理处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 进,实现党建与业务融合并进、党建与业务发展互促共赢。创建 区直机关党建示范点,打造党建活动阵地。强化党建和业务考评 结果相互应用,将党建工作考核同党组织书记考核、科级干部考 核、科室部门考核等有效衔接。设立党员先锋岗,节假日期间安 排党员志愿者在园内重要点位执勤值守,强化党员干部“模范” 作用,带头推参与一线工作。

3.严格贯彻落实《圆明园管理处党组关于“三重一大”事项 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推动圆明园管理处党组决策的科学化、 民主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管理处领导班子整体工作效能和执 政能力。全面梳理管理处现存各类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规范文 件使用要求,明确文件制发程序,对不适用的制度进行废止,对现行制度中不适用的条款进行修订完善。

第三,完善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机制,促进年轻干部成长成才。

1.全面梳理干部任职情况,建立干部同一岗位任职年限台 账,分批开展副科级干部交流。

2.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逐步配齐科级干部空缺,完善选拔任用方式,经过部门推荐、人选述职评议、民主推荐、考察公 示等环节,遴选副科级干部补充到科级干部队伍。提前谋划职员 等级晋升,待上级有关职员晋升政策施行后,根据上级人事综合 管理部门统一安排,统筹开展职员等级晋升工作。

3.完善年轻干部培养机制,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注重把 年轻干部放到中心工作、急难险重的任务上进行锻炼,安排年轻 干部到市区单位进行顶岗培训,安排年轻干部赴门头沟灾区支援 抢险救灾工作。通过公开招聘、士兵安置引进工作人员 8 名,根 据一线工作实际补充工作人员。

4.加强对《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 政策规定的学习,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规范会议记录, 制作全程纪实表,认真梳理过程材料,归入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档 案。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规范法定代表人兼任管理,及时 做好干部兼职清理规范工作。

第四,规范党支部建设,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 堡垒。

1.召开党支部书记工作会议,紧密围绕管理处中心工作抓党 建、抓好党建促中心,做到支部党建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共促进。 明确支部委员工作内容和职责,切实发挥好支部委员作用。督促 党支部严格按程序开好“三会一课”,规范会议流程,持续巩固 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 2.督促党支部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夯实党内政治生活基础性工程,安排党支部书记根据管理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工作实际讲 专题党课。指导各党支部规范填写、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 并将使用情况纳入年度党建工作检查重点内容,明确责任要求, 限期整改落实,提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 3.发挥党支部书记、委员带头作用,在理论联系实际上下功 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引导支部书记、委员带头加强学 习,积极与支部党员分享、探讨,提高学习深度。鼓励各党支部 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督促各党支部认真开好组织生 活会,充分吸纳党员意见,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

(四)落实四资一项管理不规范方面

第一,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发挥内控对重点工作的规 范作用。

1.全面梳理内控制度并制定内控制度修订方案,起草完善机 关党委会议事规则、场地短期租赁管理办法、公章管理办法、合 同管理办法等制度。定期制作法宣专刊,普法宣传《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加大对相关单据的审核力度,定期开 展内控系统巡检工作,确保内控制度有效执行。人事、财务部门 加强沟通联动和业务流程对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职工工资 奖金等报表统一加盖公章。

第二,不断加大资产监管力度,有效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1.根据园内房屋档案、现存房产证、财务数据等资料,结合实地踏勘复核,建立全园房屋建筑台账。 2.修改完善合同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货物采购管 理办法等。加强合同过程及接续管理,明确签署合同要点,做好 合同的支付节点把控工作。 3.加大对用车申请相关信息审核力度,修改完善公务用车使 用管理规定,实时记录用车信息,汇总形成用车台账。

第三,理顺联营及招投标工作机制,规范经营委托授权工作。

1.规范与第三方招标代理公司的合作机制,明确经营授权使 用方式。完成对经营房屋所有权、经营权等权益划分以及使用租 用流程等内容的梳理,持续加强对联营项目的财务监督,确保相 关资金收取、支出及时合规。针对不同项目,结合实际,对经营 事宜采取一事一议,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论证评估, 经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后,以合同的形式进行约束。

2.制定招投标工作规程,完善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招 投标工作流程,立即停止与存在问题的招投标代理公司的合作关系。

3.在完成决算审计,收到区财政局批复后,第一时间支付相 关项目资金。目前,6 项工程均已完成尾款结算。

第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提升资金管理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1.全面梳理联营合同,调整与合作旅行社的交易结算方式, 每月核算经营收入按时上缴,确保联营费用按照要求及时入账。 

2.全面梳理各项目预算指标填报、支付情况,确保项目预算 填报合规,按要求完成资金支出,做到专款专用。

3.进一步完善工程管理决策程序,加强重大项目前期管理工 作,修改完善工程项目管理规定,制定监理管理办法等制度。

第五,积极主动捋清职责,按要求划转股权。

1.捋清公司运营情况及时汇报,提出合理化建议。根据区政 府相关要求,将所持有的 40%股权划转至北京海淀区文化旅游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持续强化政治担当,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步,管理处党组将坚定自觉地站在拥护“两个确立”,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 高度,坚持标准不降、节奏不缓、力度不减,不断巩固扩大整改 成果。一是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 将解决问题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 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防止同类问题发生。二是在结合 转化上求实效。自觉把抓好问题整改与服务保障区委区政府中心 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管理处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 打造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样板,不断增强来园游客的获得感、幸福 感、安全感。三是在从严治党上再深化。进一步扛牢压实党组主 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充 分发挥党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以高质 量党建引领推动圆明园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 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62653706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西路 28 号; 邮编:100084; 电子邮箱:ymysw@mail.bjhd.gov.cn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党组

2024 4 8 日   

(联系人:张黄;联系电话:62653706,15810619950